阳江日报讯(记者/王静 通讯员/严银)记者近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自7月1日起开始,月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620元,最高不得超过25503元。
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,在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,我市所有缴存单位和职工,均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。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%,上限各为12%。缴存比例取1%的整数倍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,月缴存额上限为6120元,下限为162元。当单位申报的工资高于月缴存基数上限时,取月缴存基数上限计算职工月缴存额,但不得以月缴存基数上限替代职工工资数额进行申报。
在贷款额度方面,月缴存基数调整后,个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,两人以上即夫妻、父(母)子(女)共同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。两人以上即夫妻、父(母)子(女)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住房公积金月缴额不一致的,以最高一方月缴存额为标准审批贷款额。
此外,2024年度阳江市住房公积金共为全市19.49万名缴存人结付利息13000.7万元,结息金额较去年增长12.14%,人均结息669元,结付利息现已全部汇入缴存人的个人公积金账户。缴存人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、粤省事微信小程序、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、支付宝APP市民中心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等途径,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的结息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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