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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内高速公路已全面实施“分车型、分车道”行驶
黄牌货车“霸占”快车道将被记3分
发布时间:2026-08-10 11:58:46 编辑:周雅

  广东省内高速公路上设置有提醒“分车型、分车道”行驶的指示牌。 资料图

阳江日报讯(记者/吴梦媚)“各行其道”,是保障高速公路安全与畅通的重要通行原则。记者从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,目前,广东省内高速公路已全面实施“分车型、分车道”行驶,其中中重型货车、大中型客车实施右侧通行,且不得长期占用左侧车道低速行驶,违者将面临公安交管部门的依法查处。

中重型货车须靠右行驶

根据规则,在广东省内的高速公路上,中重型货车和大中型客车被要求在右侧车道行驶,以进行通行管控。同时,大件运输车辆在通过公路桥梁时,需保持匀速并居中行驶。这一举措旨在降低高速公路上的事故风险,进而提升整体通行效率。

中重型货车究竟是如何进行分类的?据了解,重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达到或超过12吨的载货汽车。而中型载货汽车,则是指车长达到或超过6米,或总质量在4.5吨及以上但不超过12吨的载货汽车。但需注意,上述中型载货汽车定义范畴,不含重型载货汽车及低速货车。要确定自己所驾车辆的类型,司机可以查阅行驶证。

那么,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如何才能做到“靠右”行驶呢?这主要取决于两种不同的路段情况:单向两车道路段和单向三车道及以上路段。

在单向两车道路段,中重型货车和大中型客车应靠右侧车道行驶。若允许超车,则中重型货车和大中型客车可短暂借用左侧车道进行超车,但超车完毕后,必须确保安全并迅速驶回右侧车道。

而在单向三车道及以上的路段,中重型货车和大中型客车应遵循特定的行驶规定。具体而言,它们应当在三车道路段的最右侧车道行驶,而在四车道及以上的路段,则应选择最右侧两车道进行行驶。在允许超车的路段,中重型货车和大中型客车则可以借用相邻左侧车道进行临时超车。但超车完成后,必须确保安全并迅速驶回三车道路段的最右侧车道,或在四车道及以上的路段驶回最右侧两车道,禁止驶入最左侧车道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中重型货车(黄牌货车)和大中型客车(黄牌客车)在高速上不按道行驶,不仅危险,还要受到惩罚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规定: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3分:(三)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。

“低速占道”风险大且违法

根据规定,货车长时间占用左侧快车道(超车道)低速行驶,或违规占用其他车道,即构成违法“占道行驶”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八条规定: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,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,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,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,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。

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,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;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,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,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。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,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。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,一次记3分。

“高速公路上低于限速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,一旦引发事故,违法驾驶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。”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通指挥大队一级警员杜镇岐说,货车低速占道存在很大的风险,首先是极易引发追尾事故,因为高速公路低速行驶会与正常行驶车辆形成巨大速度差,若后方驾驶人跟车过近、观察不足,或遇雨雾、夜间等视线不佳场景,极易引发追尾事故。值得一提的是,低速行驶的货车一旦被后方高速驶来的车辆追尾,后果往往极其惨烈——货车吨位重、惯性大,被撞击后极易侧翻、解体,造成群死群伤。

再者,货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(超车道)低速行驶,会打乱车流速度差,导致后方车辆频繁变道超车,增加刮擦和碰撞风险,同时降低高速公路通行效率。最后,长时间处于开慢车状态下,货车驾驶人的心态比较放松,注意力下降,甚至有边开车边玩手机、接听电话的情况。一旦前方突发事故或障碍,很难快速做出反应,导致意外发生。

因此,杜镇岐提醒客货车司机们,请严格按照限速标志和车道规定行驶,既不超速、也不低速,保持安全车速与安全车距才是保障自身与他人安全的正确做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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