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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江印发工作指引
合规守纪的渔民社矫对象可出海谋生
发布时间:2026-08-26 10:35:02 编辑:潘静思

阳江日报讯(记者/盘聪颖 通讯员/高望)眼下正值开渔季。近日,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结合涉海社矫工作实际,印发了《关于海上作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管教育工作指引》(以下简称“《指引》”),以制度破局、温情矫治、科技赋能,破解合规守纪的渔民社矫对象的“想谋生不敢出海、出海难监管”的困境,为开渔季海上矫正工作点亮法治灯塔。

“渔民出海周期长、海域跨度大,照搬陆地监管模式根本行不通。”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,目前,全市涉海社矫对象25人。针对涉海社矫对象多以渔业为生、出海作业流动性大、海上监管盲区多、教育矫治难覆盖、脱管漏管风险突出等痛点,《指引》共二十条,全流程规范海上作业社矫对象外出申请、审批报备、动态监管、教育矫治、监督追责工作,进一步细化出海申请所需从业资质、作业场所、劳动关系、紧急联系人等佐证材料。

《指引》明确船舶、海域、航线发生变更必须重新报批备案,厘清各级社矫机构审批权限,划定从严审批、不予审批情形,从制度层面补齐海上监管短板。同时,建立常态化会商、线索互通、联合督查机制,提前预判开渔季监管风险,层层压实监管责任,实现海上矫正监管有据可依、有度可守。

为抓实休渔稳控,检察机关紧盯岸上稳得住、风险防到位目标,在非海上作业期间,包括但不限于休渔期,涉海社矫对象执行与其他社矫对象一致的日常监管模式,严格落实定期打卡、报到汇报、集中教育等矫正规定。在开渔前夕,与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开展涉渔法治警示教育,讲好“开渔法治第一课”。依法落实就业帮扶、技能培训、资质办理等暖心举措,拓宽社矫对象休渔期就业渠道,从源头防范因生活困难引发再犯罪风险。

根据海上作业不同情形,我市检察机关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分类施策,创新落实“出海监管不松懈,上岸教育不断档”的工作机制。对短期出海作业、当天往返的社矫对象,严格执行出海请假、归港销假制度;对开展跨市县近海作业、数天往返的社矫对象,主要通过电话、短信息、实时通信软件,包括但不限于微信、视频等方式开展动态监管;对少数参与远洋捕捞作业的社矫对象,依托大船船舶系统实时跟踪监管。在此基础上,联动海事、渔业部门数据共享对比,建立海上信号异常、轨迹偏离应急处置机制,精准破解海上监管盲区、人机分离等监管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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