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我镇收到阳西县富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审查《阳西县溪头镇富港豪苑(二期)建设工程设计方案》(调整)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要求,我镇现对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公示,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,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内向溪头镇人民政府反映或申请听证。
一、公示内容
建设单位名称:阳西县富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
建设项目名称:《阳西县溪头镇富港豪苑(二期)建设工程设计方案》(调整)。
建设项目地点:阳西县溪头镇溪头渔港北、疏港大道西侧SGX-01-03地块。
建设项目内容: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(兼容商业用地),项目用地面积20175.76平方米(不变),建筑基底面积6030.55平方米(比原指标增加284.34平方米),建筑总面积24652.42平方米(比原指标减少21349.05平方米),计容面积25749.13平方米(比原指标减少19625.99平方米),容积率1.28(比原指标减少0.97),建筑密度29.89%(比原指标增加1.39),绿地率25.00%(不变),总户数75户(比原指标减少284户)配建小车停车位81个(比原指标减少134个),电动自行车位30个(比原指标增加30个),配套设施按现行规范设置,均满足规划条件及相关规范。
具体内容详见现场公示图纸,或登录阳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://www.yangxi.gov.cn/查看。
二、公示时间
公示日期:2026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16日。
公示期限:10天。
三、其他
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溪头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咨询。
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:书面意见。注明联系人姓名、联系电话、联系地址;书面意见请送(或邮寄)溪头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。
有效意见反馈期限:公示期内。
联系电话:0662-5561656。
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
2026年1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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